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機適用于規(guī)定在實驗室條件下評定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試驗方法及測試建筑材料,對于復合制品,可以對組成該制品的各組分材料分別進行測試,試驗方法和試驗結果僅用于描述在實驗室制制的加熱條件下材料的可燃性或不可燃性。它本身不應被用來描述或評定材料在實際火災條件下的火災危險性。
采用計算機控制,自動化程度高,控溫速度快。可隨時查看試驗前10min的時間溫度變化情況,達到可追溯性試驗結果可打印并存入計算機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實驗室條件下評定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試驗方法' ' 。
安全警告- 所有參與燃燒試驗的人員均應注意: 試樣在燃燒時可能會釋放出有害或有毒氣體, 應適當防范, 以利健康。
本標準適用于測試建筑材料。它不適用于測試有涂層、 有飾面層或多層的制品。對于復合制品, 可以對組成該制品的各組分材料分別進行測試, 并在試驗報告中說明。有涂層、 有飾面層或多層的制品還可以按其他對火反應試驗方法進行評定。
取樣
樣品應足夠大, 以便能代表該材料, 對不均勻材料更要注意。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盡可能全面, 應提供每個試樣按 7 . 2要求的單獨結果和按第 8章規(guī)定的計算結果并應給出試驗期間的全部觀察記錄和試驗所遇困難的評述, 同時還應包括下述內容:
a )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
b )委托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c )生產或供應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d )試驗日期;
e )被試材料的概述, 包括商標( 或其他標志) 、 密度和試樣的結構形式;
f )說明: " 本試驗結果僅說明材料的試樣在本試驗特定條件下的性能, 不能將其作為評價該材料在實際使用中潛在火災危險性的唯一依據(jù)" ;
g ) 本標準編號。
fqj
電子發(fā)燒友App


























































































評論